寒假将至,各大培训机构目前已经开始对假期的各类培训课程开始提前规划。记者2020年1月2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,石家庄严禁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,要求培训机构要按照审批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培训活动。
我市明确规定,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。培训机构应按照审批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培训活动,其中,开展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,其招生对象、培训内容、班次进度、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。培训不得“超标”,即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,不得“超前”,即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,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(市、区)中小学同期进度。杜绝机械训练、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,不得留作业。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,一旦发现,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,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,情节特别严重的,取消教师资格。
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等九部门的要求,根据“谁审批、谁监管,谁主管、谁监管”的原则,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。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,落实年检年报公示制度,建立、公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。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,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,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,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